编号:2026-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c09窗口 。 联系方式:0906-872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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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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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艾赛德勒·艾外依都力 |
出让 |
富蕴县迎宾路73号99栋2单元101室 |
新(2017)富蕴县不动产权第0001107号 |
努尔买买提·艾赛德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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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富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