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21号令)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作要求,结合富蕴县农业水价改革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发展改革委拟于2026年7月底,组织召开农业用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富蕴县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6年7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1.人大代表1名,由县人大办推荐。
2.政协委员1名,由县政协办推荐。
3.相关领域专家1名,由县发展改革委聘请。
4.消费者代表20名,由各乡(镇)推荐。库尔齐斯镇2名、杜热镇2名、喀拉通克镇2名、喀拉通克镇2名、恰库尔图镇2名、库尔特乡2名、吐尔洪乡2名、克孜勒希力克乡2名、喀拉布勒跟乡2名、铁买克乡2名。
5.经营单位代表2名,由富蕴县水利局推荐产生,负责说明运营成本、设施运维、服务等相关情况。
6.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名,分别由政府办、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各推荐1名。
(二)本次听证会设纪委监委、新闻媒体、旁听人等席位各1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听证会旁听人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县发展改革委邀请参加。
四、听证会参会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富蕴县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五、听证会参加人权利与义务
1.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2.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4.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组织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请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到县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办公室报名。
地址:富蕴县财政局4楼
联系人:别先生 联系电话:18309066664
特此公告!
富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