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城市道路安全、畅通,优化道路环境,缓解道路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富蕴县载货汽车实行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一)限行区域:文化东路—文化西路—迎宾东路—迎宾西路—光明南路,全天禁止二轴(含二轴)以上重型载货汽车通行;富兴路—园艺路—公园路—赛尔江东路—赛尔江西路—东风南路—东风北路—团结北路—团结南路—文化东路—文化西路—光明北路—光明南路—人民路—迎宾东路—迎宾西路—幸福路—外环路及相邻也尔特斯村道路。
(二)限行措施:在限行区域内(除文化东路—文化西路—迎宾东路—迎宾西路—光明南路)2:00—8:00允许二轴(含二轴)以上重型载货汽车通行,其他时间禁止二轴(含二轴)以上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中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一)限行区域:富兴路—园艺路—公园路—赛尔江东路
—赛尔江西路—文化东路—文化西路—东风南路—东风北路—团结南路—团结北路—光明南路—光明北路—人民路—幸福路—迎宾西路—迎宾东路—外环路—新天地前道路及相邻也尔特斯村道路。
(二)限行措施:在限行区域内2:00—8:00允许中型载货汽车通行,其他时间禁止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三、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限行规定
(一)限行区域:富兴路—园艺路—公园路—赛尔江东路—赛尔江西路—文化东路—文化西路—东风南路—东风北路—团结北路—团结南路—光明北路—光明南路—人民路—幸福路—迎宾西路—迎宾东路—外环路—新天地前道路及相邻也尔特斯村道路。
(二)限行措施:在限行区域内全天允许通行。
四、其他规定
(一)本公告中载货汽车是指包含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各类规格的载货汽车(参照GA802—2014)。
(二)专项作业车限行规定(区域、措施)根据本通告中关于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限行措施执行。
(三)危化品运输车辆,按照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规格执行限行措施。
(四)执行应急、救援、抢险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护等车辆,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五)道路清扫等市政日常作业类车辆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六)载货汽车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县相关部门制定的其它道路通行管理措施。
(七)用于城市配送、日常生活品、专项作业、工程施工等车辆,确需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通行的,凭相关证明向富蕴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件。
(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由富蕴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九)县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城市建设等部门可根据我县交通拥堵、城市建设等工作实际,依法发布、实施临时性管理措施。
(十)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