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公示的可可托海镇矿贸楼改造项目,项目资金800万元,实施单位可可托海人民政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单位不能实施该项目,现变更为以下项目:
富蕴县库尔特乡苏普特村巷道硬化建设项目,项目资金195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库尔特乡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中共富蕴县委统战部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