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入驻程序
第一条
1.项目申请:创业团队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办公室:《富蕴县电商产业园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
2.项目受理:中心办公室进行项目申请受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项目评审: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驻团队;
4.签署协议:创业团队与创业中心办理签署入驻协议书;
5.正式入驻:创业团队正式入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创业活动。
6.保证金缴纳:入驻企业需向富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企业缴纳2000元押金,作为场地、设备使用押金,待企业退出时进行场地及资产查验无损坏后进行退还。
第二条 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1.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电脑、办公桌椅、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等办公条件;
2.对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3.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企业,为企业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4.协助创业团队申请“天使基金”、上级扶持基金、争取小额创业贷款等国家优惠政策;
5.协助企业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章 中心管理
第一条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场地管理
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开展项目的运作,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转租或转为其他用途;
2.创业团队举办活动需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3.各创业团队负责入驻场所干净整洁;
4.创业团队应遵守中心的其它规定。
第二条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经营管理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各创业团队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遵守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协议内容;
4.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配合办公室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中心针对团队项目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对其进行指导,帮助创业团队聘请创业导师。
第三条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
1.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中心作息时间,做好日常办公中的用水、用电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工作;
3.中心内严禁任何人留宿;
4.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创业团队承担;
5.各创业团队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公安、保卫或相关部门报告;
6.必须遵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属地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三章 退出程序
1.合同期满退出。入驻中心的创业团队与电子商务创业中心合同期满,到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退还保证金。
2.自动申请退出。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退还保证金。
3.勒令退出。创业团队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可随时解除协议,勒令创业团队退出,保证金不予退还: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中心的管理制度,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
(2)不服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影响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正常秩序的;
(3)未经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入驻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转让注册公司经营权的;
(4)入驻期间,办公场所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或占用办公场地开展与创业无关业务的;
(5)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擅自调转使用及与他人共享将场地转租给第三方,或更改使用用途的;
(6)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7)未能按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保证金费用的;
(8)其他违反管理办法且情节严重的;
(9)经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决定,认为不适宜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继续创业的。
富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