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富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管理水平,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发展,逐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承办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项目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查项目有关建设质量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以使该项目的各项工作能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并在安全、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考核和验收时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富蕴县制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安排和进度要求,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建设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承办主体要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承办主体上报的工作总结及项目进度等相关材料作为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四)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为确保项目监督检查顺利进行,特选定富蕴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一期)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相关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项目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由富蕴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富蕴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改造,完成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搭建一个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及服务;改造和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建立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分拣、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整合商品物流资源,配套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实现县乡村三级统一商品配送,配送服务实现县乡村100%全覆盖;降低商品配送成本,农产品上行价格与地区(阿勒泰市)商品配送价格持平;完成农产品上行支撑体系建设,培育1-2个公共服务品牌,3个地域特色电商品牌;建立1套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并制定相关标准化制度,规范标准化生产流程,实现标准化培育;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改造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联动中心、站点、商贸流通企业形成工业品闭合通道;完成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与孵化体系建设,完成各类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培训3000人次以上,培训转化率2%以上。”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检查监督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硬件建设情况、运营团队服务能力、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成效、服务台账、乡村振兴工作等。
(二)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对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等工作指导,通过整合全县邮政、各大快递物流公司资源,构建从县到村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包括农村物流仓储配送中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等软件建设、物流资源整合、物流中心运营服务、农村物流配送体系、配送时效等。
(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重点监督检查站点建设情况(包括选址、选人、制度等)、运营服务、站点负责人培训情况、运营成效、站点助农利益连接机制等。
(四)农产品供应链及营销体系建设,重点检查监督供应链中心的硬件投入与运营服务、农产品分等分级、包装、预冷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溯源体系、农产品网货开发、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二品一标孵化、产销对接活动等。
(五)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对人员培训等工作指导和服务,重点监督检查本地化电商课程、教材开发,培训场次、人次、效果,尤其是培训后跟踪服务,强化培训转化率和满意度。
(六)加强资金管理。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并规范资金分配、项目选择;定期盘点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明确权属,坚决避免项目一定了之、资金一拨了之的失管失察问题。
1.项目建设(包括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供应链中心、电商物流服务站等建设情况)进度检查:每月最少一次。
2.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及村级服务站运营情况检查:自运营之日起,每月一次。
3.培训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4.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1.实地考察。
2.听取报告。
3.查看材料。
4.座谈交流。
5.其他可行方式。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富蕴县既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富蕴县既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挪用挤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规情况。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2年1月10日